深圳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规划
获奖信息:
第十三届深圳市优秀规划设计一等奖

项目概况:

在深圳过去二十多年的超常规快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过程中,地名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,新生的地名、路名数量以数十倍、上百倍的速度增长。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,地名的管理工作远落后于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。地名不能用、不好用等各种问题的出现,已经影响了市民的日常出行和对外交往。同时新旧地名的更替呈现十分活跃的态势,许多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老地名面临遗失的危险。

2005年6月,根据深圳市市委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,由市规划局委托我院开展《深圳市地名规划综合研究》工作,利用立法和规划手段,为地名管理实践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技术依据,改善和解决地名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。其研究内容包括两方面:一是制定深圳市的地方性地名管理法规和技术规范;二是编制深圳全市地名总体规划。 这是全国第一个涵盖地名管理法规和地名规划的综合性研究项目。项目以地名学、地名管理学、行政管理学、法学、城市规划、语言学、民俗学等多门学科理论为指导,形成了课题重要的理论基础,同时借鉴加拿大、日本、法国、香港、上海、大连等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经验,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,为研究提供参考。

主要研究成果:

1、《深圳市地名管理条例》及《深圳市地名命名规定》;
2、《深圳市地名总体规划文本·图集》及《深圳市地名总体规划说明书》;
3、系列研究报告:《深圳市地名规划前提性研究:以需求为核心,厘定地名管理思路》、《深圳市地名管理立法研究:建立跨部门地名协同管理机制》及《深圳市地名总体规划研究:地名的全面系统化与规范化梳理》。

其中,《深圳市地名管理条例》在内容和思路上补充了上位法存在的空白;《深圳市地名总体规划》也超越了将地名规划仅仅定位为道路命名方案的层面,面向地名管理,紧密结合城市规划,形成了全国第一个覆盖全市域范围的地名总体规划。 研究成果为深圳市地名管理工作构建了基本框架,对深圳市的地名管理工作产生了直接而强有力的指导和支持作用。因课题系统、科学的研究方法、前瞻性的研究思路及其填补国内空白的研究成果,在国内地名学研究界和地名管理部门产生了强烈的影响。